补贴条件及对象:
(一)个人借款人。
1.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学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海归创业者;自筹资金不足以自主创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网商、脱贫人员、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重点支持其中的女性。
(1)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二)有具体的经营项目;
(三)已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合法登记手续(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登记证明上所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经营者等);申请合伙或者设立企业的,必须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者企业的股东;
(四)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及配偶不得有其他贷款;
(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其他人员没有足够资金自行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创业登记时间实体成立必须在3年内。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小微企业;
2、申请日前12个月内,新招聘重点扶持对象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员工的10%(员工100人以上的企业为5%),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与他们签署;
3、无拖欠职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记录。
企业家及其创办的创业主体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享受个人贷款、“捆绑”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同一创业主体在同一贷款期内最多只能享受一笔创业担保贷款;不得以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等分支机构作为创业主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标准:
(一)贷款金额:
1、个人经营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不含借款人)的,贷款限额最高可达50万元。对于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且合伙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金额可根据合伙人创业人数适当增加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110%。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上限之和,不得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上限。实行“捆绑”贷款。
2.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借款人的贷款限额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二)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和“捆绑”贷款的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的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符合规定的借款人,按规定按时还款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累计数量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贷款利率: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LPR+同期50BP(LPR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四)财政贴息标准:
借款人首次成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期内产生的贷款利息将由财务部门全额贴息。符合规定并成功申请第二次、第三次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期内可享受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剩余利息由借款人承担。
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贴息审核及发放情况公告如下:(见附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ebiyu.com/html/tiyuwenda/9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