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越位规则
足球比赛中的越位规则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确立。不过,当时的越位规则与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不同。当时规定,当进攻球员到达前场,而前面只有两名防守球员(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该进攻球员就被视为越位。 1870年代初期,足球开始在西方国家流行。当时普遍注重进攻,很少注重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型(1217、1226)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前面的前锋多达六七人。当进攻者到达前场时,就像洪水冲垮堤岸一样势不可挡。一旦防守者抓住球,他往往很容易进攻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攻防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影响了技战术的发展和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人数上缺乏对等对抗,比赛并没有那么激烈和精彩。为此,有人在战术阵型上绞尽脑汁,有人则想方设法在规则上对进攻方进行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1. 越位位置 1. 球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构成犯规。 2、该球员处于越位位置: ·该球员比球和最后一名对手球员(对手守门员除外)距离对方球门线更近。 3. 球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球员在本方半场内; ·当球员运球时; ·该球员与最后一名对手球员平级(对手守门员除外); ·最后一名对方球员(除对方守门员外)比一名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线的球员。
2. 犯规 1. 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在同队球员踢球或触球时,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裁判员认为他“参与”实际比赛时,才会被判越位犯规:球; ·干扰玩法; ·干扰对方球员; ·利用越位位置。 2. 不犯规·如果球员直接从球门球接球,则不属于越位犯规:界外球;角球。 3. 违例与判罚 对于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在犯规发生地点判给对方间接任意球。目前使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对足球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没有越位规则制度,足球就不会是今天的样子。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用足球规则来说:比球更靠近对方球门线的球员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一名球员踢球或头球时,同队的接球球员站在对方半场的球前,并且他与对方球门之间的距离少于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线。 (对方球员或无人),则越位。如果同一队的球员向后传球或平行传球(即球与接球手平行并等于对方球门线),则接球手不被视为越位,因为他不在球的前面,而是仅与球平行。越位判罚的关键不是球员接球的时间,而是同队球员传球的时间,即同队球员踢球或头球的时刻。
传球时,如果接球球员不在越位位置,但在球被踢出或接球时移动到越位位置,则不判越位。反之,当队友传球后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时,尽管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仍应判越位罚球。当对方球员踢球时,以及同队球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由哪名球员负责,处于哪个位置,都不存在越位犯规。因为越位判定是指同队成员传球的瞬间,这才是越位判定的目的和关键。如果防守队员故意离场,造成进攻队员越位,这是一种不符合体育精神的行为,裁判不仅不会判定进攻队员越位,而应在死球时向防守队员发出警告。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如果一名球员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包括守门员)站成平行,则不被视为越位。以下情况不能被视为越位: 1. 球员在本方半场。 2. 对方有两名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线。 3. 如果直接接球门球、角球或犯规球且最后被裁判员接触的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且裁判员认为该球员没有影响比赛或妨碍对方活动,或 如果越位位置没有获得优势,则不应判罚。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的球员不被视为越位。这一规定意味着,球员虽然处于越位位置,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人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手。但是,如果对方在没有控球权的情况下触球并将球交给球员的脚,则会被判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然是同队最后一个触球的球员释放球的时刻。
球权掌握在裁判手中。当球员进攻时,他的身体由于向前运动而越过球门线(冲入球网)。裁判员应根据球员是否影响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越位判罚。看台上观看比赛的观众常常会因为角度的原因认为某个球员越位,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边裁的位置可以更准确地判断球员是否越位。越位是足球规则中非常重要的规则,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上来说,普通粉丝基本都能理解其精神实质。然而,足球比赛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场上的球员不断奔跑,就像有矛有盾一样。有预防越位战术和反越位战术。越位有多种情况。越位对于进攻者来说是一大“禁忌”。每一次极具威胁的进攻,往往都会因“越位”而失利。防守队员也经常采用越位战术来扰乱对手的强大攻势。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抢”球,让己方踢间接任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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